特朗普对因凡蒂诺一定是真爱,而且这种爱是“慢热病娇型”的。在他一通操作下,世界杯结束后至少两个位于北美的国际会议,今年很可能开不成:
一是预定8月在哈瓦那召开、由古巴共产党承办的国际共产党与工人党代表会议(IMCWP),可能因“东道主被推翻”开不成。
这并不是一个冷笑话。2024年IMCWP原定由黎巴嫩共产党承办,结果因黎巴嫩被侵略(还记得传呼机事件吗?)被迫推迟;2025年黎以战事仍未结束,这场会议最终彻底取消,古共被迫(继2022年后)再次接过承办权,但如今遇到了美国劫持委内瑞拉政府造成的石油断供和直接入侵威胁。
二则是预定7月底在费城召开、由美国数学学会协助西蒙斯基金会承办的国际数学家大会(ICM),可能因“东道主被全员抵制”开不成。
除40个全球南方国家的数学家本就被禁止入境无法参会外,截至笔者完稿时,已有76个国家的2403名数学家在抵制信上签名,人数超过了目前注册会议的总人数。这其中,古巴、法国、巴西等国由数学学会出面集体抵制;如果往届大会上占据相当地位的中国数学会加入该行列,即使会议不取消,也基本会变成美国人的圈地自萌。
由加拿大数学家伊拉·瓦尔玛(Ila Varma)等人撰写的抵制信,不仅列举了今年以来美国绑架马杜罗、封锁古巴、支持内塔尼亚胡政权等诸般劣迹,而且用大量例子证明,各国数学家即使顺利入境美国,也可能遭到来自政府的人身危险。除多起合法外国人被捕被虐待的案例外,抵制信中着重举了一个例子,证明这些均非意外,而是美国司法系统自上而下的“体制性崩塌”:
2025年9月,美国最高法院以6票(5名白人、1名黑人)对3票(1名俄裔、1名拉丁裔、1名黑人)的压倒多数在一起洛杉矶上诉案中裁定,即使在随机路人面前,ICE及其分包商只要对他/她的“种族外貌或语言口音”产生怀疑,就有了将其拦截(并将其绿卡或签证现场吊销,然后作为非法移民逮捕入狱)的合法依据。
简单来说,如果你正常在美国红州(警察都是ICE分包商)或之前明州、最近纽约州之类“ICE活跃地带”的街面上走:
——相貌长得像印第安人?显然是拉美裔,非国民!
——如果你是没有化“吊梢眼”妆的东亚女性?显然是美甲店打黑工的,非国民!
——如果你是明显非英语母语的黑人?显然是39个禁止入境国家偷渡来的,非国民!
神奇的是,6名投赞成票大法官中的那个黑人——克拉伦斯·托马斯,自己也不是英语母语。
投票支持一项将自己列为可疑对象的“执法”政策,这是一种什么精神?
本文整理了托马斯大法官的家境、成长和腐化历程,试图回答这个问题,并借此管窥瓦尔玛所说的、这种其代表的“美国法治精神”的体系崩坏。
背景:美国的“总正义(Justice)”和“副正义”——最高法院大法官制度
英语中的法官通常是“Judge”,但美国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并不是“Big Judge”,而是“Justice”——“正义”的名词形式。
美国宪法第二条确立、1789年《司法法案》第一条规定的最高法院和终身大法官制度,是这个国家联邦体制的基石。1869年《司法法案》修正后,最高法院大法官人数定为8人,加上首席大法官一共九个人——这其中,“首席大法官”在权力上与8名大法官没什么区别,他们通过投票对上诉到最高法院的案件进行集体判决,每个人都只有一票。
首席大法官的本质,是“总统赋予‘人为’最老资历”的大法官。
资历(就任日期)是大法官威望的基础。讨论案件时,法官按资历高低发言,高资历者因此会引导案件的分析方向;但首席大法官有权在“实际资历最老的大法官”前第一个发言、在表决(获胜)后撰写集体意见。如果首席大法官无法履职,则由“实际资历最老的大法官”代行职责;如果在案件表决中他作为多数推翻了首席大法官,则最终集体意见也由他撰写。
目前,这个“实际资历最老的大法官”,就是本文的主角——就任于1991年的克拉伦斯·托马斯。
托马斯大法官(中)
写到这里想提及笔者最近的一个意外发现:那个每天来学院教研室扫地、很可能已在美国大学扫了一辈子地的纯正美国老奶奶,竟然不知道regalia(学位礼服)这个英语单词。作为一个经过了ICE执法考验的白人基督徒公民,她的世界里,每年五月校园里少男少女们穿的那些东西就叫“caps and gowns”(帽子和袍子)。
提及此事是因为,笔者因之突然悟到:很多如那个老奶奶一般的美国普通人,对世界的理解方式可能是与我们不同的。虽然以英语为母语,他们的潜意识中可能压根没有“Justice有一个单独词义表达一种类似Grand Judge地位的职务头衔”这种分类概念;如果属实的话,他们的世界里,大法官就是抽象术语的“正义”本义:“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就是“总正义”,其他8位大法官(Associate Justice)就是“副正义”。
“XX就是王法”这个在中国只会用于控诉XX如何黑暗的表述,在他们认知中代入以托马斯为首的这9个人时,不过是“客观事实”罢了。
黑奴的后代,外公的儿子
如今活跃在美国的大部分“高等黑人”,如奥巴马、哈里斯、蕾哈娜等,本人或父辈实际上是从当代东非或加勒比上流社会“空降”来美国的移民精英。他们与大多数日常被警察清空弹夹的“美国黑人”,其实并不活在一个宇宙里。
然而,与他们不同,托马斯大法官是真正美国黑奴的后代。
1948年生于南方佐治亚州一个赤贫家庭的托马斯,已知可上溯到的、最早的有姓名血缘祖先——桑迪·威尔逊,是佐治亚州自由县(是的,自由县是一个以奴隶产业为支柱的县)白人种植园主约西亚·威尔逊的最后一代奴隶,因林肯带来的解放于1867年首次在政府档案中留名。
美国黑奴后裔区别于前述“高等黑人”的一个特征是,他们日常相互交流的语言并非标准美式英语。而托马斯的母语——古拉语,即使在美国都少为人知——这是一种仅通行在北卡罗莱纳南部、南卡罗莱纳、佐治亚海岛和近岸地带,一部分历史最古老的黑奴后裔社区中的克里奥尔(混合)语。
奴隶贸易在大西洋西岸形成的各种克里奥尔语,古拉语在最上方(虽然图中涂色面积很大,但“纯正”的古拉语目前只有极少数黑人区仍在使用,包括托马斯出身的社区)
美洲开发初期,奴隶贩子习惯将捕自非洲各地、语言不互通的黑人“混编”装船、出售,以防他们在船上和种植园中联合起来暴动;美国奴隶产业的开发和废除均较加勒比地区晚,很多牙买加、海地、巴哈马等地奴隶在当地禁止蓄奴前夕被重新卖到美国。结果,西非/中非多地的黑人语言、英语、法语和一些早期英法殖民地黑奴混成的克里奥尔语,在美国南部东海岸进一步混成了今天的“古拉”(当地发音接近“旮旯”)语。
虽然民权运动前常被白人误称为“古拉英语”,但古拉语根本不是任何意义上的英语方言。笔者在此给出几个参考例句,供读者自行感受:
“Dat gyal dee wey wey dem purty down!”(狄薇薇那姑娘真有魅力)
“Wensoneba e da gwine dey, dey dey dey too!”(无论她去哪儿,他们就跟去哪儿)
“A Gullah down, ain bukra. Ainty?”(我是如假包换的古拉人,不是白人。难道不是这样吗?)
以它为母语的人,学习英语的难度一点也不比你我低。
托马斯童年的麻烦,远不止一个学英语。排除一丝类似网络女频小说中“庶女登堂”/“真千金回府”烂俗桥段的戏剧性,他是典型的黑人苦出身;他的母亲莉奥拉是他从未谋面的亲外婆当年未婚怀孕、难产而死留下的。由于没人管,女儿重复了妈妈的老路:莉奥拉在初中未婚先孕怀上了托马斯的姐姐,因此在高一(十年级)辍学、随后被其生父(也就是托马斯的外公)迈尔斯包办嫁给了老托马斯(托马斯的生父)。生下两个男孩后,老托马斯起诉莉奥拉离婚,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没付过一分钱抚养费。
为了养活三个孩子,莉奥拉只能独自去外地当女佣,每周挣十美元,周末才能回家照料孩子。这违反了美国禁止监护人将子女单独留家的法律,她很快被剥夺对子女的监护权,托马斯姐弟三人被政府判给了姨姥姥。然而姨姥姥家并不宽裕,托马斯7岁时,他们自身也陷入困境,养不活三个孩子;莉奥拉将两个男孩领回,带到自己当女佣的城市。
截至这时的小托马斯,不仅还没见过单元房、自来水,而且据其自述,由于自记事起一直颠沛流离的生活,他们三姐弟甚至没有“(要按时在饭点吃)早饭/午饭/晚饭”的概念!
今天的美国古拉人。相较其他美国黑人,在被卖到美洲数百年后,古拉人在许多正面和负面意义上仍维持着与非洲故乡相似的生活
走投无路之下,曾经的小太妹莉奥拉重新求助自己那“没有娘的娘家”;幸运的是,莉奥拉的生父虽然渣但勤劳肯干,在女儿结婚离婚期间,他靠种地挣了钱,开了家冰块运输公司,居然逐渐做大,成了当时美国南方还非常罕见的黑人资本家。
迈尔斯·安德森起初拒绝这个不成器的私生女儿。但他的新女人克里斯汀为人善良,逼他将莉奥拉和两个拖油瓶接进了门。莉奥拉后来再嫁给一个姓威廉姆斯的人,但此时(1955年)的迈尔斯已经“仓廪实而知礼节”(重新)笃信天主教、开始立起成功人士的礼法规矩,既然认下外孙,索性认真起来,开始亲自像父亲一样教导他们了。
多年后,托马斯写了一本自传,起名为《外公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