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沈逸】
大家好,欢迎来到本期的《逸语道破》。今天我们来聊一聊日本与菲律宾在台湾岛东部海域操弄的所谓“专属经济区划界”问题。我们不妨从地缘政治,尤其是与海洋权益相关的法律战、国际法律博弈的角度来认识和理解背后的意涵。
5月28日,日本与菲律宾在首脑会谈后,宣布启动两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洋边界划界的正式谈判。其公开文件称,将依据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参照国际司法实践,以增强地区海洋秩序的法律确定性。而台湾岛内相关部门对此直接表示“乐见且肯定”。与此同时,日本方面还补充说明,日菲之间达成的任何海洋边界协议,不会对第三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2026年6月1日,日本官房长官木原稔声称日菲划界“不是对第三方的法律约束,在国际法上也没有任何问题”。 共同社
从形式上看,如果你相信了它说的这些鬼话,就会觉得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无非就是所谓画一条线:在日菲之间划定一条等距离线,以此等距离为基础,在形式上去确定日本和菲律宾之间所谓的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海洋资源管辖范围等技术性问题。但这实际上是一种博弈策略。日菲的做法是把实质性问题包装、切割、定义为技术性问题,通过这种方式制造法律上的既成事实,为未来的图谋不轨创造条件。
所以中国方面的反应非常明确:问题的本质在于,日菲拟划界的海域,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台湾岛以东。所谓的划界,涉及中国台湾岛,是中国领土的组成部分,其所衍生出的问题是中国在该区域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益问题。如果日菲在排除中国参与的情况下擅自划界,将为未来剥夺中国在该区域的权益奠定重要法律基础。这并非意味着划界后中国的权益会立刻被剥夺,而是一旦日菲达成划界协议,并且中国未对此作任何表态,便可能构成一种法律上的事实。如此,从形式要件上看,相当于日菲达成一个重大的实质性成果,就是“中国在事实上放弃了对该区域的权益主张”。
届时如果出现实际纷争,比如日菲完成划界后,包括中国台湾地区在内的中国渔民,进入该区域进行传统渔场作业时,对方就会以“这属于我的专属经济区,你没有权利在这捕鱼”,用它们的国内法对中国渔民进行管辖。等到这个时候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端,中国就要回答一个问题:你凭什么说这片区域是你的?如果中国以“自古以来”为由,不好意思,日菲不认。为什么?因为它们会认为它们已经把界线划好了,并且依据的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而且当时中国没有提出异议。届时,中国在法理层面就会被彻底恶心到。
因此,中方给予了明确回应。首先,外交部在相关说明中已明确对此作出回应:日菲所划界的区域位于中国台湾岛以东,依据中国的国内法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中国对该区域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日方和菲方擅自启动划界谈判并把中国排除在外,此举严重侵犯了中国海洋法的权益,严重违反了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及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因此相关谈判完全无效。
除外交层面的严正声明外,中国海警执法力量也迅速开展行动。并且,交通运输部的海上特别执法行动也开赴相关海域,以海上执法行动的实际举措,行使对这片海域的主权管辖权利。这是基于中国对台湾岛及其衍生的专属经济区所享有的行政管辖权,通过海上执法力量的轨迹,清晰宣示了中国对该区域的管辖主张。
交通运输部台湾岛东部海域海上交通专项执法和扫测行动示意图 福建海事局
当然,从地缘政治视角来看,这一举措显然不能进行孤立化理解。台湾岛以东海域处于第一岛链和西太平洋之间,是台海、琉球群岛、吕宋海峡和菲律宾海之间的战略连接区域。对日本而言,它所谓的西南诸岛、与那国岛和宫古海峡,都直接瞄向台海周边态势。对菲律宾而言,吕宋岛北部的巴丹群岛和巴士海峡则与美国在菲律宾的新军事基地安排密切相关。如果日本和菲律宾在台湾岛以东的海域通过海上划界协议这一形式,达成一种所谓的双边法律框架,还是在国际法上具有硬约束力的协定,客观上就会让日本的西南方向、台湾东部外海及菲律宾北部海域串联成一条具有战略意义的海上带状空间。这一空间安排会影响到各方力量在该区域的存在,以及中国海警的维权执法行动,乃至人民解放军舰船和战机远海进出时的行动环境。
从中国的角度而言,更敏感的核心在于:菲律宾与日本的这一行为制造了“法律事实先行”的效应。如果放任日菲两国推进划界文件谈判、发表联合声明、签署协定,并基于这些协定制定技术性文件、绘制海图、落实渔业安排及海事海警合作,日本与菲律宾在该区域的存在将逐步转化为实体性存在。即便相关协议声称“不约束第三方”,但在事实层面,相关海域可能被纳入日菲双边合作框架下的海上合作区域,进行系统性经营。而这种建立在法律事实实体化基础上所产生的实际效果,会被用于后续的外部叙事、外交表述及国际舆论混淆是非,甚至为日本、美国、菲律宾三方安全合作的介入提供借口。
中方当前的核心举措,是在打断这一进程的同时,彰显中国在该地区的主权。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于中国陆地领土延伸的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权益,是中国整体海洋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要开展此类划界活动并援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则需遵循公约第七十四条和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相向或相邻国家间的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划界,应由相关国家通过协议,在国际法基础上达成公平解决。因此,任何涉及台湾岛以东海域的划界,中国都必须作为必要当事方参与其中,绝不能被排除在外;更不存在让台湾地区的有心之人跳出来配合,声称“欢迎”或“乐见其成”,甚至宣扬“I don't care”。这是严肃的国际法理博弈,关乎中国领土主权权益的国际法维护。
从策略角度而言,中国对日本与菲律宾此次动作高度敏感,是有深层原因的。因为它们采用了一种非常恶心的策略,就是先以“仅具形式效力,不影响第三方”为由进行安抚,声称“只是随便谈一谈”。当然,这与台湾岛内分裂势力忽悠台湾民众的手法如出一辙。然而,即便以最基本的生活常识判断,也清楚这种所谓的不影响第三方的形式效力,在政治和战略层面实则具有实质效果。
海洋划界的直接法律约束力固然仅存在于缔约方之间,但一旦将边界线写入政府文件并据此采取行动,便会对执法资源调配、科研安全合作等产生导向作用。国际法中的相对效力,无法掩盖、替代或否定地缘政治层面的外溢效应。简单来说,日菲两国试图通过这种形式化的国际法游戏,制造地缘政治层面的既成事实。